福建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预计全省减免电费近20亿元

 时间:2020-02-26 00:00:00    浏览次数:1451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永珍通讯员林丽平)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八项举措。23日,记者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福建将减免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约19.8亿元,惠及220.1万户客户,预计电量450亿千瓦时。“我们将以最快速度、最有力

本报讯(记者王永珍通讯员林丽平)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八项举措。23日,记者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福建将减免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约19.8亿元,惠及220.1万户客户,预计电量450亿千瓦时。

“我们将以最快速度、最有力行动,制定细化实施和宣传方案,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国网福建电力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国网福建电力将在2月1日至6月30日政策执行期间,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1.9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8.8亿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218.2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5.4亿元;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5.6亿元。

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对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国网福建电力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的用户,2月份电费将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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