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漳人社〔2015〕421号)文件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我单位符合享受2017年度稳岗补贴条件。
我单位2017年年初职工人数 27人,年末职工人数 47人,净裁员率 0% ,2017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9097 元,可享受补贴金额 0.45485 万元。该补贴资金将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0月25日至 2018 年 10 月30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单位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电话:0596-8188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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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版权所有 © 2023 福建华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www.fjhuasu.com 闽ICP备17034359号-1 技术支持:元码科技